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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说明:非应届考生必须调档案后,由院系邮寄录取通知书。委培、定向考生必须签订委培、定向协议后,邮寄录取通知书。
一、报到时间:2007年8月30日全天,上午8:00-11:30,下午 1:00-5:00。请在规定的时间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凭证联”来校报到(请不要提前!)。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报到;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报到。若暂未拿到学位证书,则必须持有原校学位管理部门出具的论文答辩通过已经授予学位的证明。
报到地点:主校区:西边操场体育馆;
同济医学院:医学院体育馆
二、户口:新生本着自愿的原则迁移或不迁移户口关系。凡需要迁移户口入学的新生,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有正确的居民身份证号,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所写姓名一致,相关信息(包括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等也必须一致。姓名中同音不同字的无效。迁移证上所登记内容不得有任何涂改;迁移证上身份证编号一定要与身份证和报考档案上的编号一致,无身份证编号的户口迁移证,不能入户。新生应在户口迁出所在地认真核对签证机关所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如有错误,应要求签证单位更正,以免影响入学时办理手续。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考生的户口、人事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学校。
为原工作单位定向、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不转户口,不转工资关系,其他在职人员的工资关系从入学当年九月一日起转入我校。未转工资关系者,工资均由原工作单位发放。
办理入学手续时,新生需将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上已注销的本人页)的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校保卫处(医学生交医学院保卫处),统一办理户口迁移。另,凡本校直攻硕、博(户口已在本校)的学生只需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并在录取通知上注明本人原所在院(系、所)、年级及出生年月日。原是本市集体户口人员攻读本校硕、博,则需交录取通知书和本人集体户口登记表原件办理户口迁移。
特别提醒:对于不迁移户口的新生,请在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在本年度11月30日后,本校将不再集中受理此类学生户口迁入要求,希望广大新生注意。
户口迁入地址:
主校区: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或武汉市洪山区关山街珞喻路1037号;校保卫处户政科电话:027--87542124
同济医学院: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或武汉市硚口区航空路13号。同济医学院户政科电话:027-83692931
三、组织关系:外省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时,抬头处注明“湖北省高工委”,介绍信同样注明;湖北省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时,抬头处注明“华中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介绍信同样注明。
四、入学:新生自带生活必需用品来校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须带本人1吋或2吋最近登记相片15张。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需得到批准。无故逾期半月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时在指定时间内,由学校进行政治、文化、健康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安全、行李托运与接站:所有新生无论何种原因在报到之前不得将行李提前寄到本校,若提前寄来,学校无人接收,罚款、丢失由新生自行负责。
来校托运行李时除按托运需要办理托运手续外,务请在行李上贴上我校发给的行李签,并注明所录取的院(系、所)及专业,以免遗失。行李请一律托运到武昌火车站和汉口火车站,学校将统一清点运回学校。届时,我们将在武昌火车站、汉口火车站和武昌付家坡长途汽车站设有迎新站。
特别提示:新生来校途中要特别注意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人身安全。
六、体检与医疗保险:来校报到时统一到校医院进行健康复查,费用自理,标准60元/人(不含疫苗费),体检时自带登记照二张。主校区体检地点:校医院;同济医学院体检地点:医学院职工医院
新生入学报到时,非定向学生可以自愿办理医疗保险;委托培养研究生和定向研究生的医疗保险由原单位负责。
七、关于学费:凡需要缴纳学费的研究生,须在2007年8月30日前通过银行卡或合同书上帐号缴纳学费:委托培养研究生需按合同缴纳首付款,自筹经费研究生须缴纳第一学年的学费。自筹经费研究生学费标准为,主校区:博士生10000元/年、硕士生8000元/年;医学博士生15000元/年、医学硕士生10000元/年。
提示:随同录取通知书寄达给你的工商银行卡,系供你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之用,报到时由银行直接划帐。
八、国家助学贷款:因特殊原因未按时缴费者,来校报到时凭缴费卡缴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学费和生活费,两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6000元/年,详见《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办法》。
九、信息关注:请新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202.114.15.167/),有关新生入学报到方面的最新信息,均会在网页上及时发布。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0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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